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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的建议”复文(2022年第0062号)

2023-02-0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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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漠化是我国西南岩溶地区最为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我国现有石漠化土地面积1007万公顷,主要分布在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57个县(市、区)。我国高度重视石漠化治理工作,“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37.34亿元,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有效促进了工程区生态改善,石漠化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石漠化年均缩减率为3.45%,岩溶地区生态状况稳步好转。

   一、做好顶层设计,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

  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有316个石漠化分布县纳入《“双重”规划》实施范围。编制印发了《长江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等专项规划,分别布局了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湘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已将石漠化治理等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并研究提出了系统治理的基本思路和重点措施。同时,考虑近年来生态工程建设成本的变化和各地方的实际需求,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我局提出,以各区域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南为基础,结合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施差别化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统筹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适当提高了中西部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退化草原修复、荒漠化治理等工程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石漠化地区的造林、森林抚育等。

  下一步,将结合《“双重”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落实,在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需要、地方建设积极性和国家财力可能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工程建设,对石漠化综合治理予以统筹支持。

  二、以生态工程发展生态产业,帮助老百姓致富

  石漠化地区既是生态脆弱区,又是贫困集中分布区,在石漠化治理中,坚持“兴林富民”相统一、“治石与治穷”相结合,将农民增收致富作为石漠化工程治理的切入点,将石漠化治理与当地特色生态经济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劳务输出、产业发展等多种途径,实现精准扶贫。积极培育绿色农业、林药、林果、林油、林下种养、草食畜牧业等生态经济型模式,大力发展柑桔、油茶、核桃、竹子、金银花、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利用溶洞、石林、石芽、漏斗等岩溶景观,建立了29个国家石漠公园发展生态旅游,培育地方经济新增长点。广西凤山县种植的生态经济兼用型核桃,年产量1200吨,核桃产业成为该县乡村振兴主导产业,实现了生态与经济双赢。

  三、强化科技支撑,实施综合治理

  我局在石漠化综合治理过程中,注重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因地制宜打造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样板。与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总结推广的技术与模式达100多种,形成了一批典型的石漠化治理模式,产生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广西环江创建了生态移民—特色生态衍生产业培育的科技扶贫长效机制,形成了石漠化治理与生态移民有机结合的“肯福模式”。贵州关岭建立了以特色经果—立体农业、水利水保优化配套与极度干旱应急调控为核心的石漠化治理“花江模式”。广西平果形成了水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植被恢复、特色经济林果、水土保持等一体化的石漠化治理“果化模式”。下一步,将根据岩溶分布特点,在广西环江、贵州晴隆、云南西畴等地建立多种类型的示范区,为科学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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