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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阿拉善荒漠戈壁地区光伏发电和梭梭肉苁蓉产业互补发展的建议”复文(2022年第5120号)

2023-02-0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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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善盟是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沙尘源地,生态区位极为重要。长期以来,国家高度重视阿拉善盟防沙治沙工作,依托林草重点工程项目,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区生态明显改善,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沙化程度持续减轻。据不完全统计,40年来,阿拉善盟累计完成国家生态建设任务8165.64万亩,总投资32.68亿元。天然林保护工程面积达1386万亩,年管护资金430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达2571万亩,年补偿资金3.67亿元。禁牧、休牧面积2.56亿亩,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5.58亿元。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106万亩,年补助补偿资金941万元。近些年,阿拉善盟坚持“生态建设社会化、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以产业发展推动了荒漠化治理。截至2021年底,建成10—80万亩规模人工梭梭—肉苁蓉产业基地9处,累计完成梭梭人工种植785.15万亩,肉苁蓉接种成活率由30%提高到75%以上,接种面积146.65万亩,年产肉苁蓉5444吨,加工转化率达到68%。另外,阿拉善盟太阳能资源富集程度位居全区第一,发展光伏发电潜力大。截至 2020年底,已建成光伏电站21座,装机容量72.8万千瓦。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尽快启动支持光伏发电和梭梭肉苁蓉产业互补发展的可行性研究问题,我局有三方面意见:

  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强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支持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支撑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局正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的政策措施。拟联合国家能源局科学布局风电光伏基地,积极探索光伏治沙模式,在保护好荒漠生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新能源基地建设。

  二是适度发展梭梭肉苁蓉产业,有利于促进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国家鼓励在保护好生态且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利用光、热、土、生、景等资源,适度有序地发展节水、低碳、环保型特色沙产业,促进生态保护和农牧民增收,助力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梭梭是乡土耐旱树种,根系发达,防风固沙作用强,同时,梭梭也是优良饲料,加上接种肉苁蓉技术成熟,带动农牧民增收作用强,近年来干旱地区农牧民种植积极性高涨。

  三是组织专家开展光伏+生态产业方面研究,避免边治理、边破坏。荒漠化地区气候干旱、光热资源丰富,生态极其脆弱,破坏容易、恢复难。制约荒漠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水资源短缺。建设光伏基地和梭梭肉苁蓉产业均需要大量的水资源作保障。目前,沙区发展光伏产业仍处于起步和试验阶段,基地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尚未有明确结论,光伏产业和生态产业协同发展的模式尚未形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可能对动植物、气候、水资源、土壤、自然生态景观等造成不良影响,破坏来之不易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果。目前,我局组织专家开展光伏+生态产业方面研究,积极探索光伏发电和梭梭肉苁蓉产业互补发展技术和模式。

  下一步,国家继续将内蒙古作为“双重”规划和防沙治沙规划的重点区域,支持阿拉善地区科学推进荒漠化综合治理,持续增强碳汇能力,依法加强沙化土地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荒漠生态系统稳定性,为加快构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做出积极贡献。同时,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不同气候区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特点,科学评估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综合评价区域林草资源和生态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光伏+生态产业适建区域,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科学制订建设标准,积极探索总结光伏+生态产业发展模式,筛选优质树种、草种,深化林光互补、草光互补融合发展,待技术成熟后再进行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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