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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大别山地区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的建议”复文(2016年第1373号)

2016-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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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现有天然林19.44亿亩,在维护生态平衡、涵养水源、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1998年以来,国家先后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天然林资源保护也还面临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全国仍有一些天然林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破坏天然林、侵占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已经受到保护的天然林还处于低水平保护状态,天然林资源保护能力急需进一步提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研究把天保工程范围扩大到全国,争取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指示精神,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开展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政策研究工作,并拟于2016年开始在湖北等南方部分省区开展推进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补偿试点。您提出的将大别山地区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的建议,我局将在下一步的政策研究和落实中予以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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