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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落实中发〔2015〕6号文件,把中央对国有林场的政策落实到生态林上的建议”复文(2016年第2520号)

2016-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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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符合当前国有林场改革的实际情况。全国现有国有林场4855个,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由于区域发展水平有差异、林场类型各不相同、管理层级也不一致,致使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在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中,一种模式很难解决所有问题,不能“一刀切”,而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情况和各地实际,探索、编制适合本地实际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2015〕6号),明确提出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探索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6号文件精神,2015年3月14日我局印发的《国家林业局关于深入贯彻学习中央6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林办发〔2015〕32号),明确指出要落实中发〔2015〕6号文件“分类指导,科学合理确定改革模式,不搞一刀切”的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为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确保中发〔2015〕6号文件落到实处, 2015年以来,我局领导带队分别对27个省(区、市)国有林场改革情况进行了督导,并在督导中明确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国家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工作小组针对各地实际情况,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逐省(区、市)审批改革实施方案,截至2016年3月31日,已全面完成省级改革方案审批工作。目前,各省(区、市)正在贯彻落实省级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市县改革方案。
  下一步,我局将在国家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的统一协调下,扎实做好分类指导工作,确保各地改革方案符合实际。一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调研督导和业务指导,督促省(区、市)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市县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编制、审核,确保市县方案既符合中央精神又符合地方实际。针对四川、云南两省森工企业规模大、情况复杂,明确要求两省政府单独编制森工企业改革方案,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二是加强典型宣传。我局将认真总结各地改革的成功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国有林场改革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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