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强对‘互联网+林业’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把信息化率纳入各级、各单位的重要考核依据,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互联网+林业’建设夯实组织基础”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互联网+”林业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林业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先后出台了《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等文件。张建龙局长在2015年9月召开的第四届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把信息化率列为考核各地各单位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在2016年2月召开的国家林业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又进一步明确“要把信息化发展水平列为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具体实施办法我局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研究制定。
二、关于“从全国层面上把林业信息化列为‘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各级林业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互联网+林业’的发展规划与目标,国家林业局信息办做好督导、考核,确保此项工作落地”的建议
《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将林业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将“互联网+”林业建设工程列为重点工程项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系列决策部署,我局已编制完成了《“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全国林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16年3月22日正式印发。《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达到80%”等目标,确定了八大领域48项重点工程。各省区市也纷纷出台本省区市“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或指导意见。我局将于2016年年内召开全国林业信息化协作会议,进一步对全国“互联网+”林业建设进行督促落实。
三、关于“各级林业部门要重视林业信息化专业队伍的建设,通过组织各级专业培训,培养一批适合现代林业发展的专业人才,为林业信息化建设夯实人才基础”的建议
目前,全国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基本都成立了信息化专职管理机构,部分市县也成立了林业信息化专职管理机构。“十三五”时期,争取在林业信息化示范省率先实现市县级林业信息化专门机构全覆盖,并力争省级林业信息化专职人员达到10人,市级5人、县级3人。通过持续举办面向各层级、各领域内容丰富的林业信息化培训,目前全国已形成了一支较强的林业信息化队伍。下一步,林业信息化技术培训将进一步向全员培训深化,力争让全体林业工作者都能及时接受信息化培训,切实提高林业信息化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