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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守住18亿亩耕地质量底线的建议”复文(2016年第7643号)

2016-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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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质量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做好耕地的生态保障工作十分重要。马瑞强代表提出的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和防护林体系的建设等建议,符合当前保护耕地质量和农业生态环境实际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1988年以来,先后在全国组织实施了平原绿化一、二期工程,均将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作为重点,给予大力支持。2013年4月,我局批复实施了《全国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2011-2020年)》(林规发〔2013〕56号),规划范围覆盖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23个平原、半平原和部分平原县(市、区、旗),以粮食主产省和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建设区域,分东北、华北东部、华北西部、中南-华东、华南、西北6大片,通过加快农田林网、村镇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退化林带的生态修复和中幼龄林带抚育建设等,切实提升平原农区防护林体系综合功能。规划总投资457.8亿元,工程建设任务包括:人工造林492.4万公顷,修复防护林带128.1万公顷,农林间作85.9万公顷。规划到2020年,使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7%,增加1.6个百分点;林木绿化率达到20.4%,增加2.3个百分点;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提升15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平原绿化工程已累计营造农田防护林200多万公顷,庇护农田达2000万公顷,基本农田林网化控制率达到85%以上,并呈逐年提升态势。2013年,我局出台了《平原绿化工程建设技术规定》等规程办法,科学规范推进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编制《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标准的制定,合力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目前,8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开展实施,农田防护林作为重要建设内容加快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以及《全国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2011-2020年)》布局,扎实推进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耕地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构筑坚实的农业生态屏障,为改善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承载力,遏制土壤退化污染,保障农业稳产高产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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