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建议很好,符合当前国有林场改革实际。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解决的问题复杂,需要多部门联动协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2015〕6号)明确提出,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化解债务、职工住房等一系列支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发〔2015〕6号文件精神,确保改革中的政策、编制、资金等同步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局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5〕1911号),将重点改革工作分解为43项,并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国家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定期召开部际小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了2016年工作要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可督查、可考核。在国家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的协调下,各部门密切协作,积极主动作为,初步构建了国有林场改革政策支持体系。财政部已累计落实国有林场改革资金110亿元。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5〕6号文件促进国有林场(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交规划发〔2015〕40号),要求各省区市将国有林场道路按属性类别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分类支持林场道路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局印发了《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54号),为国有林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导。我局印发了《国有林场备案办法》(林场发〔2015〕120号),为规范备案程序、强化管理提供了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发〔2015〕6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发改办经体〔2015〕19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绩效考核办法》、《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国有林场条例》出台的相关具体工作,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在改革中政策、编制、资金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