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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林业局尽快实施邓州市石漠化治理项目并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复文(2016年第7795号)

2016-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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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市位于南水北调中线渠首主水源区,生态区位非常重要。长期以来,由于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导致基岩裸露,砾石堆积,土壤瘠薄,植被稀少,造成邓州市石漠化现象较为严重,石漠化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41.5%。加快推进邓州市石漠化治理,对于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进邓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一、关于从国家层面尽快实施石漠化治理项目的建议
  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涉及贵州、云南、广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广东8省(区、市)的455个石漠化县(市、区),主要针对南方岩溶地区上述8省(区、市)的石漠化集中分布区。邓州市地处石漠化集中分布的边缘区,且未在第2次全国石漠化监测范围,未能列入《规划》。下一步,我局将根据邓州市石漠化的实际情况,将其纳入第3次全国石漠化监测范围。同时,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在邓州市石漠化治理上予以支持。
  二、关于加强邓州市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加强邓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保护当地森林资源安全,十分必要也极为重要。为此,我局高度重视邓州市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2015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实施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资金39万元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体系建设。二是每年投入3万元补助邓州市“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三是将邓州市纳入了“中国森防信息网”和“森林病虫害防治信息系统”会员单位。四是加强对邓州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的技术指导工作,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为下一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奠定基础。五是针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过程中可能因农药造成渠首水源污染问题,多次督导邓州市加大对白僵菌、苏云金杆菌、花绒寄甲等生物防治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工作,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水质安全。今后,我局将继续支持邓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在防治资金、人才培养、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火物资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支持,同时,从2016年起将“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每年补助资金增加到5万元,进一步推进邓州市开展无公害防治和生物防治,减少林用农药对渠首水质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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