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省榆林市)降水量少、土地沙化严重,国家通过防沙治沙、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等生态工程投入大量资金,治理沙化土地和生态退化问题,已取得显著成效。如果在该区域盲目地开垦耕地,可能会导致土地再次沙化。该区域生态状况一旦再遭受破坏,可能需要付出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进行治理。因此,榆林市发展现代农业,应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开展。一是不应将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未成林地等从林地范围调出,用于开垦耕地。二是宜林地调出,应在充分研究榆林地区水资源、降雨量、森林植被分布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评价,划定允许宜林地调出和禁止宜林地调出的区域范围,可划出对生态状况影响不大的部分宜林地,用于发展现代农业。三是地方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应当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严守生态红线”,“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不应随意将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从林地范围调出,用于开垦耕地,这些林地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对于保护当地甚至更大区域的生态环境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