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提高“三北工程”建设资金投入问题
科尔沁沙地是我国面积最大的四大沙地之一,也是我国沙漠化最严重的地区。早在1978年,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启动后,科尔沁沙地就一直被列为工程建设的重点治理区域,在资金和建设任务方面获得了国家的大力支持。通过近40年的持续治理,科尔沁沙地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森林覆盖率由1978年的8.9%增加到目前的26%左右,沙地扩展加剧的趋势得到了有效控制,土地沙化整体上呈现出逆转的态势。
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建设,为了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成果,提升工程建设质量,2016年国家提高了单位面积造林补助标准,将造林中央补助标准提高为人工造乔木林500元/亩、灌木林240元/亩。同年,中央财政将退耕还草补助标准从每亩800元提高到1000元,2017年,进一步提高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将种苗造林费(中央基建投资)从每亩300元提高到400元。目前,国家按照退耕还林每亩1600元、退耕还草每亩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并不再区分生态林和经济林,让退耕农户得到更多的实惠。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财力可能,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尽可能加大对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投资力度,并研究建立造林补助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大对科尔沁沙地等重点生态治理区的倾斜力度,扎实开展科尔沁沙地百万亩防风固沙林基地建设、退化林分修复试点等,努力建立功能完善的防护林体系。
二、关于启动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专项工程问题
对于“国家尽快启动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专项工程、继续实施生态移民”建议,我局认为,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科尔沁沙地治理工作,先后启动实施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在建设任务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2003年,我局将地处科尔沁沙地的内蒙古通辽市、赤峰市确定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2013年,又先后将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和赤峰市翁牛特旗确定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试点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试点建设。2015年我局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的科尔沁区、科左中旗、科右后旗、开鲁县、奈曼旗、扎鲁特旗、库伦旗等县(旗)开展内蒙古科尔沁沙地以樟子松为主的百万亩防风固沙林基地,累计投资2.15亿元,经过多年建设,基地建设营造林质量显著提升,防沙治沙成效已初步显现。2017年7月份,我局三北局将在通辽市召开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现场会,进一步突出科尔沁沙地在防沙治沙中的重要地位。我局认为,现阶段实施的各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均包含了防沙治沙的目标和相应的建设内容,为避免专项交叉,现阶段宜按照目前的防沙治沙支持体系,通过现有各项工程加大对防沙治沙的治理力度。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现有工程实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投资和建设任务方面继续予以倾斜,不断加大对科尔沁沙地防沙治沙的支持力度。
关于“加大退化防护林改造力度”问题,我局认为,开展退化林分改造、灌木平茬复壮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森林生态质量,促进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统一。2015—2016年,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在内蒙古科右中旗、突泉旗、奈曼旗、开鲁县、科尔沁区等开展退化林分修复试点工作,对改善防护林建设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17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启动森林质量提升”的部署安排,在2017年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中加大对退化林分改造力度,安排内蒙古退化林林分改造任务14.6万亩,并首次在内蒙古安排灌木平茬面积20万亩。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退化林分改造、灌木平茬试点工作,努力促进防护林建设优化升级。
关于“加大对特色林产业扶持力度”问题,我局认为,国家在安排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投资时,已经明确提出鼓励地方结合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开展特色林果业示范林等基地建设。针对二、三产业龙头加工企业和流通市场培育给予扶持的问题,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的要求,主要通过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
三、关于加大科技支撑力度问题
加快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科技水平,对推进该地区生态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林业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明确将沙区生态恢复与重建列入林业重大科技工程中。在科技计划实施方面,“十二五”期间,围绕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科技需求,依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等,在内蒙古赤峰、通辽等沙区,提出并推广应用了“科尔沁沙地植被恢复技术模式”、“抗旱树种良种繁育技术”、“半干旱农牧业交错区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技术”、“生物围栏营建技术”等系列技术成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已于2016年首批启动,草甸草地退化治理技术和沙化土地治理与沙产业技术研发等研究内容被列入其中。在监测评价方面,2012年建立了辽宁章古台科尔沁沙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累计安排基本建设经费和运行补助468万元。开展了流动半流动沙地以及固定沙地自然植被和人工林生态系统的长期定位连续观测,初步建立了荒漠生态功能动态观测、评价和预警体系。在通辽林科院院士工作站方面,在进站院士和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先后开展了“沙地植被恢复技术模式”、“‘前阻、后固式’流动沙丘生物与工程固定技术”、“流动沙丘分部位治理造林技术模式推广”、“不同类型沙丘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示范”、“沙地人工灌木林分结构优化调控技术研究”、“科尔沁沙地近自然林营造技术模式研究与示范”、“林木优良品种引选育研究”等项目,引进优良品种70多个,示范推广8100亩,培训林业技术人员500余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科技计划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争取将更多相关内容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加强完善科尔沁沙地生态系统监测布局和评价体系;加快先进、成熟、实用技术成果的大力推广应用,为沙区综合治理提供更多的科技支撑。
四、关于建立基层林业站经常投入机制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基层林业站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林业站机构和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如《国务院关于深化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提出:“地方各级财政对公益性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并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对乡镇林业工作站承担的森林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等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也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进一步明确:“加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乡镇林业工作站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为加强对林业站建设的管理和指导,提高林业站管理服务能力,我局2015年召开了全国林业站工作会议,发布了新修订的《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出台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多措并举地强化林业站建设。针对科尔沁沙地基层林业站基础设施落后、人员素质不高、经费保障不力等问题,今后我局将按照《全国林业工作站“十三五”发展建设规划》,通过实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工程、职工与林农教育培训工程等加大科尔沁沙地地区林业站基础设施和人员培训投入力度。同时,根据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有关要求和林业站的职责定位,林业站建设尤其需要所在省、市、县政府的重视,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力度支持林业站建设,切实发挥当地林业站在林业生态建设,特别是科尔沁沙地治理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