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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建立贺兰山国家公园的建议”复文(2018年第2812号)

2018-09-13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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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对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利用、改革各部门分头设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体制”,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原农业部、原国家林业局、原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原国家海洋局、原国务院法制办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9个省份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要求各试点省市要按照中央要求,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创新,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下一步细化完善有关政策提供实践依据。

  贺兰山脉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处,是宁夏与内蒙古的最高峰。贺兰山是中国一条重要的自然地理分界线,对银川平原发展成为“塞北江南”有着显赫功劳。它不但是中国河流外流区与内流区的分水岭,也是季风气候和非季风气候的分界线,更是中国200毫米等降水量线。山势的阻挡,既削弱了西北高寒气流的东袭,阻止了潮湿的东南季风西进,又遏制了腾格里沙漠的东移。贺兰山还是中国草原与荒漠的分界线,是我国北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世界高寒种质资源库,动植物区系复杂,被誉为我国西北荒漠地区的一颗“绿色明珠”。目前在贺兰山建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宁夏贺兰山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

  根据《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有关内容,建立贺兰山国家公园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目前我国正在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三江源、祁连山、武夷山、东北虎豹等10个国家公园试点建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2020年前我国将全面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根据中央对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安排,我局正在抓紧启动全国国家公园空间布局和发展规划工作,这项工作将科学全面地对我国国家公园的准入标准、布局和建设区域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划定单个国家公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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