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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复文(2018年第2877号)

2018-09-13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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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制定《国家公园法》,以法律条文明确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国家公园法律地位及可参与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范围问题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有关国家公园的法律法规。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和自然资源部将会同司法部等有关部门起草制定起草《国家公园法》(草案)等国家公园相关法律法规。考虑到社会公益组织在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我局将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和内容上,加入公益组织参与国家公园工作表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公园公益捐赠、协议保护等机制问题

  根据《总体方案》,我国将构建高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国家公园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收入上缴财政,各项支出由财政统筹安排,并负责统一接受企业、非政府组织、个人等社会捐赠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国家公园各类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我局正在启动和开展国家公园资金保障制度的相关基础性工作,关于协议保护机制等内容已列入工作计划范围。

  三、关于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在推动国家公园社区发展和自然环境教育方面作用问题

  国家公园坚持全民共享,着眼于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开展自然环境教育,为公众提供亲近自然、体验自然、了解自然以及作为国民福利的游憩机会。鼓励公众参与,调动全民积极性,激发自然保护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同时,也将积极完善社区参与机制,引导当地居民参与国家公园设立、建设、运行、管理、监督等各环节,以及生态保护、自然教育、科学研究等各领域,鼓励当地居民或其举办的企业参与国家公园内特许经营项目。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总体方案》中在生态保护、自然教育、科学研究等各领域,引导当地居民、专家学者、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的要求,有方案有步骤地吸纳有关社会公益组织参加,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在国家公园社区发展和自然环境教育方面的作用。

  四、关于建立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的激励和监督机制问题

  我局将利用互联网以及多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国家公园的理念,保障公众对国家公园建设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国家公园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相关部门依法对国家公园进行指导和管理。健全国家公园监管制度,加强国家公园空间用途管制,强化对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等工作情况的监管。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和技术体系,定期对国家公园开展监测。构建国家公园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及统计分析平台。加强对国家公园生态系统状况、环境质量变化、生态文明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评价,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对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进行科学评估。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举报制度和权益保障机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

  五、关于利用社会公益组织和企业及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国家公园传播和舆论引导问题

  我局将加强舆论引导,正确解读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内涵和改革方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准确把握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核心要义,进一步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培养国家公园文化,传播国家公园理念,彰显国家公园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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