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荒漠化现状普查问题
“一带一路”沿线相当一部分国家荒漠化问题严重,我国与沿线国家土地相结、山水相连,是相互依托的生态命运共同体。风沙肆虐危及互联互通、影响贸易交流;土地退化威胁生存环境,阻碍民生改善。为加强沿线国家携手合作,促进对沿线地区荒漠化现状的了解,推动防治荒漠化共同行动,2016年6月我局与《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共同举办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纪念活动暨“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高级别对话,发布了《“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共同行动倡议》;2017年9月我国承办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并担任公约主席国,启动了《“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在上述合作框架下,我国积极发挥主席国作用。一方面充分利用公约多边平台,认真研究沿线各国的履约国家报告,分析整理各国荒漠化状况与数据。另一方面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开展双边交流,重点包括蒙古、伊朗、巴基斯坦、沙特、泰国、吉尔吉斯斯坦、波黑、埃及以及“一带一路”延长线国家智利、阿根廷等,通过专家互访、国际研讨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国家的荒漠化情况开展专项调查,了解了上述国家的地情、沙情、民情,掌握了上述国家荒漠化治理政策实施情况和主要防治措施,为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关于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荒漠化治理技术援助问题
我国将荒漠化防治作为国际合作和对外援助的重要内容。一方面积极开展荒漠化防治援外培训,2000年至今在我国援外部门的指导下连续举办发展中国家荒漠化治理技术司处级研修班,且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研修人数不断增多,研修内容日臻完善,2018年举办4个荒漠化防治和生态修复技术国际研修班,包括“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荒漠化与风沙灾害防治技术培训”,“大中亚与中东地区荒漠化防治政策与管理技术培训”等,受训的发展中国家人数总规模约达100名。培训和研修采取室内授课和实地考察结合的方式,让学员们全方位、近距离地了解学习我国荒漠化防治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切实提高他们治理荒漠化的能力。另一方面大力推动项目合作,我局与阿拉伯联盟干旱地区和旱地研究中心签署了《荒漠化监测和防治合作备忘录》,与埃及农业部签署了《荒漠化防治技术合作备忘录》,积极推动非洲、亚洲等发展中国家提出明确的合作意向,促进建立防治技术示范中心,积极协调本领域相关组织和单位获得我国南南合作基金的使用资质,推动在“一带一路”沿线和非洲萨赫勒地区5—10个国家开展荒漠化地区交通干线的风沙防护和生态治理项目,项目设计规模达200万美元,大力促进“一带一路”的生态联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结合荒漠化防治履约与国际合作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荒漠化现状普查及治理技术援助工作,包括以点带面开展“一带一路”重点区域沙生植物和荒漠保护地的专题研究,进一步摸清“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荒漠化防治管理体系,谋划建立“一带一路”地区荒漠化防治援外项目储备库等,更有针对性地输出我国治沙技术,帮助“一带一路”遭受荒漠化危害的国家治理风沙危害,彰显并验证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的高效性和实用性,为发展中国家沙区人民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