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2001—2050)》批复实施以来,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9亿元,支持开展了31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还通过湿地保护专项对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湿地恢复等项目予以了重点支持;通过青海三江源、青海湖,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等专项对自然保护区集中分布区域的生态环境开展了综合治理;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相关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促进了自然保护区整体生态质量的改善。
此外,财政部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对林业系统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特种救护、保护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专项调查和监测,宣传教育,以及保护管理机构聘用临时管护人员所需劳务支出等给予补助。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到省区市,各省区市在确保完成中央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可按规定统筹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通过现有渠道,持续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自然生境保护与恢复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