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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黄河中下游湿地生态保护的建议”复文(2018年第3620号)

2018-09-1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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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中下游湿地资源丰富,生态区位重要,对维护区域自然生态平衡、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局对黄河中下游生态保护工作高度重视,2017年3月,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已将黄河中下游的重要湿地纳入了规划范围,主要内容包括退化湿地修复和扩大湿地面积工程等。2017年,安排黄河中下游内蒙古自治区等5省区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281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3800万元,实施了一批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黄河中下游地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对功能退化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恢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一是落实《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指导推进黄河中下游湿地保护与恢复相关项目的实施。二是开展黄河中下游退耕还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强化基层湿地保护设施设备,恢复集中连片退化湿地,改善湿地生态状况,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三是通过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地形式,完善保护管理体系,加强对黄河中下游重要湿地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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