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快推进灌木资源的加工利用问题
灌木林既是旱区生态保护的重要树种,又是老百姓生活依赖的重要生产资料,也是沙产业发展的重要领域,是具有很高经济效益的可再生生物能源,在林业生产和经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目前,我国利用林业“三剩物”等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相关技术已取得长足进步。农业农村部已将灌木茎叶列入《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可用于饲料生产。早在2008年,张齐生院士在宁夏等地开展了“农林生物质制取炭、气、液产品工艺技术及应用研究”。当前,蒋剑春院士集成创新了农林剩余物多途径热解气化联产炭材料、生物质定向转化制备液体燃料多联产等新技术,已在湖南、河北等省建成了农林剩余物电炭肥热多联产生产线,此技术可在三北地区的灌木林生物质能源的开发中推广应用。内蒙古、宁夏等地利用丰富的灌木资源,通过艰辛的探索和发展,探索出了一条“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加工利用路子,初步形成了以人造板、纸张、饲料、饮食、药品、保健品加工、生物质发电和生态旅游等为主的灌木加工利用产业,建立起了较为成熟的灌木平茬利用运行模式,促进了当地农牧民收入和经济发展。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在生物质发电、饲料加工等方面加大灌木资源的加工利用力度,促进灌木资源良性循环发展。
二、关于加大灌木平茬利用政策扶持力度问题
我局对做好灌木平茬复壮工作高度重视,2016年,经积极协调,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在内蒙古、宁夏、新疆等地依托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启动了灌木林平茬复壮试点工作,截至2018年累计安排中央资金9630万元,试点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取得了显著的综合效益和良好的试点示范作用。2017年,我局在宁夏召开了灌木平茬复壮试点工作现场会,提出要加大灌木平茬利用的政策扶持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我局编制印发的《“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已将三北地区灌木林复壮更新纳入规划范围,以期推动建设针阔混交、乔灌结合、复层异龄的防风固沙林(网),恢复和增强森林防风固沙、绿洲防护、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构建完善的防沙御沙带,维护三北地区生态安全,并在西北片区设立了灌木林复壮更新工程,重点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库布齐和新疆南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2017年实施了南疆经果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同年,我局组织专家又编制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科技创新”报送科技部,争取“十四五”科技部给予立项支持。
在林业贷款贴息方面,根据财政部联合我局印发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林业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和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以及林果等林产品加工业贷款符合贴息条件。
在农机购置补贴方面,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优化农机购置补贴结构,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效益,大力推进改革创新。财政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制定的《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提出各省区市可以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从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取确定本省区市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还可选择不超过3个品目的产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导向和丘陵山区特色产业适用机具。
下一步,我局将在灌木林平茬复壮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争取加大在生物质能源、农机补贴、加工利用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继续加大对三北地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的支持力度,统筹考虑退化灌木林的平茬复壮问题,保持投资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推动灌木平茬和加工利用有序进行,进一步发挥灌木林的综合效益。
三、关于研究开发灌木平茬机械和加工利用机械问题
大力推广灌木机械化平茬,是实现灌木资源集约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的首要手段。目前,我国灌木平茬机械主要集中在轻小型割灌机械,主要有侧挂式割灌机和背负式割灌机两种,而中大型割灌机械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内蒙古、新疆等灌木资源比较丰富的省区,可利用各种机械进行灌木平茬。为了能极大促进灌木的综合开发利用,降低平茬成本,提高切割质量和减轻劳动强度,使低值的生物资源转化为高值产品,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科研部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设计研发可与小动力配套的小型轻便的灌木收获机械,发展多品种的系列产品,根据不同的用户,制造不同功率的割灌机,促进灌木资源的平茬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