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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倾斜支持重庆林业产业发展投融资政策和项目的建议”复文(2018年第1114号)

2018-09-1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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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投资问题

  为支持重庆市林业建设,2018年,我局安排重庆市中央投资8.2亿元,支持重庆市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其中,安排中央投资1000万元用于支持重庆市开展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对重庆市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投入力度。

  二、关于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问题

  我局与国开行、农发行分别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发展的通知》(林规发〔2016〕15号)、《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支持林业发展的意见》(林规发〔2016〕12号),支持国家储备林、林业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建设,两行给予最低资本金比例政策,提供中长期优惠贷款。我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0号),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预算内投资积极向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林业政策贷款项目倾斜,可将对应计划任务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重庆市国家储备林、森林公园等生态和产业发展项目均在国开行、农发行的贷款支持范围内。下一步,建议重庆市林业局积极组织项目,防范金融风险,我局将与两行一道,积极推动项目尽快通过评审、落地实施。

  三、关于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问题

  2016年,我局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暨林业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作协议》。2017年,印发了《国家林业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业务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17〕100号)、《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林改综〔2017〕77号)。根据林改综〔2017〕77号文件要求,全面启动了全国十五大类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目前,重庆市申报项目8个,申报基金投资金额34.2亿元,包括基地建设、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类别。根据工作安排,在召开项目评审会后,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纳入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库,并配合中国建设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尽快推进项目落地,我局会重点关注并支持重庆申报的8个基金项目的入库和落地。

  四、关于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规定,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是指对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安排的利息补助。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重庆市林业产业发展支出4367万元,其中:林业贷款贴息补助2062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财政部,加大对重庆市的支持力度。

  五、关于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等问题

  “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实施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专项,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是专项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市共有5处国家森林公园纳入项目库,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十三五”期间逐年安排年度计划。目前,重庆市尚有2处在库项目没有安排实施,请重庆市抓紧组织项目前期工作。另外,根据《“十三五”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实施条件已经发生变化的或地方上已经自行建设的项目,退出项目库,同时适当增加项目进入项目库。请重庆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建设森林公园,对于助力长江经济带科学、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局将在森林公园建设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争取结合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对长江沿岸干流、支流岸线生态恢复、国家森林公园林相改造等给予积极支持,届时将对重庆市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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