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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额保障基层天然林保护经费的建议”复文(2018年第6331号)

2018-09-13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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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着力提高基层森林资源管护经费保障能力。一是加大森林资源管护投入。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森林资源管护补助315亿元,支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以及天保工程区外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天然商品林管护。同时,中央财政安排生态护林员补助35亿元,支持基层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森林资源管护。二是逐步提高补助标准。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逐步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5元,将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和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从2016年起,国家提高天保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将人工造乔木林由每亩300元提高到500元、人工造灌木林由每亩120元提高到160元、改造培育和补植补造由每亩200元提高到300元。对于中央财政安排的森林抚育补助,根据财政部会同我局联合印发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切块到省级,不规定具体标准,各省区市在确保完成中央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可根据本省区市工作实际,统筹资金用于支持森林抚育。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结合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继续支持地方天然林等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提高基层管护经费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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