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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建议”复文(2018年第6779号)

2018-09-17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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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是世界著名的动植物王国,野生动物资源极其丰富,特别是亚洲象、滇金丝猴、绿孔雀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我国只有云南区域内分布。因此,对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云南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资金投入等有关建议,我局赞同和支持。

  一、关于有关部门加大对云南边境地区野生动物捕杀、交易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规的规定问题

  多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边境地区野生动物保护有关工作。一是向全国人大提出加强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和非法贸易的建议并得到采纳。2016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要求:建立防范、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走私和非法贸易的部门协调机制,开展防范、打击走私和非法贸易行动。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等条款,均对非法猎杀和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和处罚要求,为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出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等配套法规,及时为打击非法贸易提供执法基础。三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我局牵头22个部门参加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打击野生动物及制品非法贸易的长效机制。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机制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督导督办,形成多环节、多层面综合治理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相关部门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对云南区域内的野生动物进行进一步提升保护力度问题

  针对云南省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地方财政不足等问题,我局一直多方寻求办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系列工作。一是将亚洲象等濒危物种保护列入林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专项工程,抢救性保护亚洲象、滇金丝猴、绿孔雀等珍稀濒危物种。二是在中央林业部门预算中每年专项安排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与人工繁育、资源调查项目经费超过100万元,用于在云南区域内开展珍稀濒危物种野外巡护、救护、栖息地维护以及人工繁育等工作。三是将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纳入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地方开展亚洲象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保护亚洲象等濒危物种的支持力度,新建或扩建人工繁育及救助中心,指导地方有效开展亚洲象等栖息地改造和基础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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