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将张掖黑河流域纳入国家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重点区域……维护黑河流域湿地生态平衡、实现永续发展问题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湿地保护财政扶持政策,对甘肃省予以积极支持。“十二五”以来,实施了黑河流域湿地恢复与治理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安排中央投资4381万元。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甘肃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共78094万元,用于支持包括黑河流域在内的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国家把黑河流域纳入了退牧还草实施区域,开展了黑河水量统一调度、黑河流域灌区节水改造、经济结构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将张掖市高台县列入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名单。
目前,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的地区主要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的限制和禁止开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三江源等经国务院批准的生态重要地区。今后,中央财政将积极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加大对相关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甘肃省可按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退耕还湿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做好黑河流域退耕还湿、水污染整治、污染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为实施重点工程打好基础。
二、关于将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生态保护补偿试点……为进一步加强黑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问题
2014年以来,我局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1000万元,在甘肃省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开展了湿地及周边生态修复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改善了湿地生态状况,维护了区域生态安全。近年来,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中央财政探索实行了“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将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级,由地方自主确定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和湿地保护对象。甘肃省可依据制度规定,结合当地发展实际,统筹安排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支出范围,开展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财政部研究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大力支持湿地保护,更好地促进湿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