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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生态护林员的建议”复文(2018年第6783号)

2018-09-1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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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2016年,我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开展了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扶贫工作,当年安排中央投资20亿元。2017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生态护林员资金投入,共安排资金25亿元,37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生态护林员选聘上岗就业,带动了13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和脱贫,2188.64万公顷的森林、湿地、沙地得到有效管护。生态护林员政策实现了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双赢,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贫困群众的积极拥护。

  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再次作出了“对生态环境脆弱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群众增加护林员等公益岗位”的重要指示。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2018年1月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 农业部 水利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生态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18〕124号)中,明确到2020年,将新增生态管护员岗位40万个,其中生态护林员30万个、草原管护员10万个。

  维西县属于“三区三州”,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深度贫困地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国家重点支持“三区三州”。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2017年11月,我局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工作的意见》(林规发﹝2017﹞126号),提出到2020年,新增生态护林员指标的50%安排到深度贫困地区。2017年9月下发的《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林规发﹝2017﹞107号),明确要求“生态护林员选聘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向深度贫困县倾斜,一般每个县安排计划不能低于200万元”。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有关精神,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根据中央财政年度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增量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维西县等“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生态护林员等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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