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面向青少年开展生态教育、展示、体验等活动问题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生态教育,通过开展“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宣传活动,以及“生态文化进校园”、“自然体验培训师”培训等活动,向青少年宣传普及生态知识,培养青少年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提升青少年生态文明认知和修养。
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是生态科普教育的重要平台。自然保护区作为生态系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面向全社会进行生态宣传教育的重要基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的规定,我局积极支持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不违背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的生态教育、展示、体验等活动。森林公园的三大主体功能之一是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开展生态文化教育活动。2007年,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把森林公园建设成为对未成年人进行生态道德教育的课堂。因此,我局支持依托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等单位自身资源和条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活动场所、生态资源和专业人员等方面问题,你们可与上述单位协商推进,我局将积极予以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关于成立华夏青少年国际生态基地联盟,建立华夏青少年生态基地问题
目前,国家对成立社团、联盟等社会组织以及创建基地等活动严格把控、从严管理,下一步还将进一步规范。我局认为,目前成立华夏青少年国际生态基地联盟和华夏青少年生态基地条件还不成熟,建议待将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再予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