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大对山西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力度问题
加强山西省生态保护修复对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筑牢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山西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2022年安排山西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7.73亿元,同比增长36.24%,其中,营造林任务396.25万亩、投资25.5亿元,退化草原修复任务30万亩、投资0.7亿元、水利水保设施3049处、投资1.53亿元;安排山西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支出6.85亿元,同比增长13%。连续两年通过竞争性立项评审,将山西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纳入支持范围,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亿元,比2021年增加0.5亿元,用于支持山西省推进林草区域性系统治理。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争取进一步加大对山西省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力度。
二、关于加强未成林管护问题
加强未成林管护是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推动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对新造幼林地进行封山育林,加强抚育管护、补植补造,建立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提高成林率”。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将封山育林作为新造幼林地管护的重要措施,指导各地加强未成林管护、抚育经营、补植补造,提高造林保存率和成林率。一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逐步提高中央造林投资标准,将未成林管护经费纳入投资范围。二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林长制督查考核,压紧压实地方领导干部科学绿化和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未成林管护的责任。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引导各地加大绿化后期管护投入,建立绿化管护长效机制。
三、关于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问题
为促进黄河流域相关省份加快推动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2020年我局会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出台了《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搭建“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合作平台,实现全流域高水平保护,推动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以地方补偿为主,黄河流域相关省份要充分利用现有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开展合作,强化沟通协调,尽快就各方权责、跨省界水质水量考核目标、补偿措施、保障机制等达成一致意见,推动邻近省(区)加快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待机制建立后,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