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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加大对洞庭湖湿地保护与修复投入的建议”复文(2021年第4971号)

2021-11-2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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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加大洞庭湖及其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投入的问题

  洞庭湖是长江中下游最重要的通江湖泊和国际重要湿地之一,加强洞庭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十三五”以来,我局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62亿元,支持湖南省实施了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等两项湿地保护项目建设,并通过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渠道,对湖区及周边地区林草植被恢复予以大力支持。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开展洞庭湖流域湿地保护修复。

  二、关于扩大国家“双重”规划支持范围的问题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中,已将“洞庭湖、鄱阳湖等河湖湿地保护和恢复”作为重点任务,纳入了“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出了“加强河道整治,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江河湖泊连通性,恢复水生生物通道及候鸟迁徙通道。开展退垸还湖(河)、退耕还湖(湿)和植被恢复,加强生态湖滨带和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的建设与保护,优化防风防浪林树种结构。实施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湖泊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岸线资源修复治理”等治理思路。

  三、关于加大中央预算内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支持力度的问题

  目前,自然资源部正牵头编制《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规划》围绕推动《“双重”规划》落实,以全面提升重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着力解决重点生态问题为目标,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以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占比、单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性或脆弱性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地理单元连续性等因素,筛选确定了实施范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湖南省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对委员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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