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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普氏原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建议”复文(2022年第4950号)

2023-02-0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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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建立国普氏原羚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建立自然保护区对于实现普氏原羚的有效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申报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由自然保护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报国务院批准。因此,建立普氏原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需要地方人民政府经科学评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我局将加强业务指导,促进这一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

  二、关于315国道与正在修建的西察高速并线问题

  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意见,普通囯道主要提供普遍的、非收费的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高速公路网提供高效、快捷的交通运输服务,两者功能互补,共同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广泛、安全可靠的国家公路网络。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国道G315线属于普通国道的组成部分,西察高速属于G0612西宁至和田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两线合并不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和提供普遍公共服务的要求

  三、关于牧民网围栏危害普氏原羚生存问题

  您反映的问题很及时很有针对性。我局将认真参考您的意见,指导省级林草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地方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普氏原羚通道的警示标识标牌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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