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问题。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土地、水、矿产、森林、草原、海域海岛等六类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作出原则性规定,其所附《任务表》要求各部门制定各类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土地、水、矿产和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森林、草原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也在稳妥推进中。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探索创新所有者权益的有效实现形式,并建立收益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