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建议复文

“关于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列入全国跨区域的国家公园规划布局的建议”复文(2021年第1942号)

2021-11-22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全局性、统领性、标志性的重大制度创新。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和《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改革任务,我局在综合评估国家代表性、生态重要性和管理可行性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并于2020年推动发布了《国家公园设立规范》。

  高黎贡山区域生态区位重要,是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我局在编制《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过程中,已对跨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的高黎贡山区域给予重点考虑。2020年12月,我局赴高黎贡山区域开展调研,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设立前期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确定的标准和程序,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有序推进国家公园设立相关工作。我局也将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支持和指导有关省(区)启动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科学考察及符合性认定、社会影响评估、管理机构方案编制等工作。同时,配合财政部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资金保障模式,逐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配合应急管理部,加快推进高黎贡山地区护林防灭火通道建设等,提升高黎贡山地区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