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鼓励通过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探索绿化增量责任指标交易、清水增量责任指标交易等方式,合法合规开展森林覆盖率等资源权益指标交易”。2021年4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我局联合印发的《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长江流域有关省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进一步与上下游省份沟通协商,开展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同时,地方也要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精准落实,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