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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长江流域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纳入国家政策予以具体落实的建议”复文(2021年第1474号)

2021-11-2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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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鼓励通过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探索绿化增量责任指标交易、清水增量责任指标交易等方式,合法合规开展森林覆盖率等资源权益指标交易”。2021年4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我局联合印发的《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长江流域有关省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进一步与上下游省份沟通协商,开展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同时,地方也要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精准落实,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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