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尽快批准设立秦岭国家公园问题
秦岭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是我国17个“具有全球意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地区”之一,《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秦岭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秦岭还沉淀了丰富的人文和历史景观,对中华文明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省时指出,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
鉴于秦岭地区的重要生态、文化价值,我局在研究编制《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过程中,已对秦岭地区给予充分考虑。为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设立工作,我局和陕西省共同制定了设立秦岭国家公园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我局主管领导与陕西省分管副省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多次赴陕西省推进秦岭国家公园设立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9月,我局邀请了包括3位院士在内的多领域、多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秦岭等重点区域的设立方案、社会影响评价报告、科学考察及符合性认定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将专家组意见反馈陕西省。2021年3月,陕西省林业局报来秦岭国家公园设立方案等材料。目前,设立秦岭国家公园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陕西省及各有关单位沟通联络,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扎实推进秦岭国家公园设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关于创建秦岭生态保护的政府、社会和市场三元合力,构建秦岭国家公园建设的新机制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立国家公园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2020年,中央出台了有关统一规范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2015年启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以来,我局协商黑龙江、吉林、四川、甘肃、陕西、青海6省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了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与海南省建立体制试点共建推进机制。各试点区在志愿服务、科研学术活动、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为推动建立社会多方参与机制提供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央文件要求,推动建立局省会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体制机制、保护发展等重大问题。待秦岭国家公园正式批准设立后,支持陕西省在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的新模式。
三、关于制定《秦岭国家公园住地居民权益保障条例》,尊重和保护住地居民生产、生活福祉的途径和权利问题
《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国家公园社区协调、生态保护补偿等相关标准规范。自2018年开展国家公园立法工作以来,我局对社区管理、特许经营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研究。通过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国家公园立法专题论证会和咨询会等方式,对国家公园立法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并在草案中对集体林、特许经营、社会参与等进行了描述。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国家公园立法进程,理清社区管理有关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完善草案有关制度及条款。待国家公园批准设立后,支持陕西省研究制订相关条例,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居民生产生活权。
四、关于构建“数字秦岭国家公园”平台,支撑秦岭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与展示智慧化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依托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和大数据,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数据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2018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公园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及统计分析平台建设,同时推动各试点区积极探索构建集智能监测、大数据分析多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促进国家公园数据库开放和综合应用,提升保护管理信息化水平提供了经验参考。
下一步,待秦岭国家公园正式批准设立后,我局将配合陕西省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地理信息、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等应用系统,构建数字化平台,推动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
五、关于创新秦岭国家公园教育利用功能的专项规划与设计,探索秦岭生态保护教育功能价值的实现路径问题
《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国家公园坚持全民共享,着眼于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开展自然环境教育,为公众提供亲近自然、体验自然、了解自然以及作为国民福利的游憩机会。鼓励公众参与,调动全民积极性,激发自然保护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试点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协调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国网等新闻媒体开展深度采访报道,通过推出专题片、短视频、公益广告、画册等系列科普宣传产品,详细解读国家公园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聚焦国家公园科普热点和特色资源,推出《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地100问》《中国国家公园(试点篇)》等科普读本,向公众科普国家公园理念与知识。各试点区紧密联系国家公园周边社区,加强科普场馆及基地建设,结合各类宣传日,组织了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平均每年向全社会公民和中小学生开展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活动都在15次以上,有效促进公众自然保护意识提升。
下一步,待秦岭国家公园正式批准设立后,我局将配合陕西省,充分发掘、利用秦岭独特的生态、文化、宗教和历史价值,从科学知识普及、自然体验等方面开展面对不同受众的科普宣教研究,设立科普宣教内容体系、搭建科普宣教合作与管理模式,树立秦岭国家公园科普宣教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