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全局性、统领性、标志性的重大制度创新。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和《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改革任务,我局在综合评估国家代表性、生态重要性和管理可行性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并于2020年推动发布了《国家公园设立规范》。
秦岭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调研时指出,“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秦岭山脉地形复杂、植被繁茂,为大熊猫、朱鹮、金丝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繁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
鉴于秦岭地区的重要生态、文化价值,我局在研究编制《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的过程中,已对秦岭区域给予重点考虑。为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设立,我局与陕西省共同制定了设立秦岭国家公园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我局分管领导与陕西省分管副省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秦岭等重点区域有关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多次赴陕西省推进秦岭国家公园设立前期准备工作。目前,设立秦岭国家公园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和大熊猫栖息地保护工作。2017年,将秦岭区域作为监督重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对秦岭区域河南、陕西、甘肃三省2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保护成效评估。评估结果表明,秦岭区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持稳定,野生大熊猫、朱鹮等主要保护对象得到了有效保护,种群数量持续增加,生态系统服务能持续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确定的标准和程序,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有序推进国家公园设立工作。待秦岭国家公园正式批准设立后,支持陕西省在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前提下,依托良好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统筹考虑建设科普场所,开展科学研究、自然教育、生态体验等活动,引导公众参与国家公园的生态保护、自然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促进秦岭自然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