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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大兴安岭深入开展国家公园管理实践的建议”复文(2019年第6720号)

2019-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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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安岭地处我国北方森林和草原的过渡带,是内蒙古高原与松嫩平原的分水岭,森林、草原、河流、沼泽密布,也是我国北疆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大兴安岭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高,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强,是原麝、驼鹿、紫貂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重要栖息地,森林和湿地景观独特。大兴安岭北端分布有大片多年连续冻土带或岛状多年冻土带,保存有我国大面积最完整、最原始的寒温带原始明亮针叶林(泰加林),具有典型的森林植被垂直带景观特色。在大兴安岭区域整合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国家公园,对实现国有林区发展转型及维护黑龙江、嫩江流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具体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明确了我国保护地体系建设方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目前,我局正在抓紧组织制定《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和《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研究编制《国家公园总体发展规划》,其中,已考虑在具有森林资源培育战略意义的大兴安岭区域布局设立国家公园。其布局范围、设立时间等需待国家公园顶层设计出台后,按照生态系统类型、面积适宜性和管理可行性等多种因素,统一遴选标准,统筹布局,按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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