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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出台〈国有林场保护法〉的建议”复文(2019年第1700号)

2019-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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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福祉,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央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

  国家高度重视包括国有林场在内的森林资源保护法治建设,制定了物权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包括国有林场在内的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保护、森林资源监管和经营等法律制度。但随着国有林场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有林场在森林资源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经营管理等方面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国有林场走上法治化道路,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十分重要、十分必要。在司法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自2013年起就启动了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通过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和广泛征求意见,对《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形成了修订初稿,为国有林场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当前,全国人大农委正在牵头组织研究森林法修改工作,并拟在修改时完善森林资源产权保护、林地保护、森林经营管理等制度,我局将尽力在森林法修改时,完善与国有林场相关的法律条款,充分保障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此外,若修改后的森林法仍不能满足国有林场发展建设需要,我局将与司法部密切沟通,单独研究制定《国有林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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