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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国有林场通过市场化运作上市的建议”复文(2019年第1803号)

2019-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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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林场拥有宝贵的生态资源,在国家生态安全全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福祉,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201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

  国有林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探索事企分开新模式,将林场承办的企业剥离出去,成立独立法人,林场作为出资人,享有出资人权益。有条件的可整合林场经营性资产和资源,引入战略投资者,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股份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收购、兼并、上市等多种方式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为林场事企分开开创出一条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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