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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林业文化遗产工作的建议”复文(2019年第3925号)

2019-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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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保护、培育、创造并传承至今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产物,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和宝贵财富,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和重要的传承和利用价值。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前,我局场圃总站、中国林学会、中国林科院和北京林业大学相关团队就曾对林业文化遗产工作开展过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调研,对林业文化遗产分类体系和认定标准进行了研究和探索,基本掌握了我国林业文化遗产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加强林业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机构改革后,我局增加了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和自然遗产的申报及保护等职能,林业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和延伸,得到了有关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和重视。2018年12月中国林学会第23期《林业专家建议》登载了中国林科院科信所林业史与生态文化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樊宝敏同志的“加强林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张永利副局长和彭有冬副局长分别作出批示,我局宣传中心及时跟进,按照局领导批示精神,围绕做好林业文化遗产工作,走访了我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召开了相关座谈会,与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于2019年3月前往福建省进行了专题调研。

  根据调研和前期了解的情况,2019年3月20日,我局宣传中心签报张建龙局长、张永利副局长和彭有冬副局长,提出“关于林业文化遗产有关情况的报告”。报告分析了我国林业文化遗产的现状、指出了林业文化遗产面临的主要问题,汇报了有关单位开展的林业文化遗产工作和下一步的工作建议。您建议中提及的“建立组织与管理制度、规范申报条件和程序、加强保护传承和利用以及完善激励和监督机制”在该报告中均已有涉及。我局分管林业宣传工作的彭有冬副局长指出“要将林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加强自然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有机结合”。为此,我局正着手林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工作,待该项工作正式启动后,我局将择机专程赴湖南调研林业文化遗产保护情况,与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促进我国自然与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中国林学会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了中国林学会自然与文化遗产分会成立大会,分会将致力于自然与文化遗产的挖掘与研究、保护与传承,围绕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与创新合作、宣传普及、调研咨询和标准制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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