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视生态扶贫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系列文件要求,立足林草行业实际,发挥林草行业优势,认真制定出台林草生态扶贫政策,不断推动林草生态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2016年制定了《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通知》,确定了“四精准、三巩固”的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思路,即:“生态护林员精准到人头,退耕还林精准到农户,木本油料精准到收益,定点帮扶精准到政策。通过开展国土绿化、发展特色林果、扩大森林旅游巩固脱贫成果”。2017年制定了《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工作的意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快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实现深度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协同推进。2018年制定了《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持大力实施生态补偿扶贫、国土绿化扶贫、生态产业扶贫等三大举措。
一、关于加大生态扶贫力度,增加生态护林员指标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地区,可以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探索一条生态脱贫的新路子”的重要指示精神,2016年,我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2016—201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80亿元(其中:2016年20亿元,2017年25亿元,2018年35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甘肃省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6亿元,2017年新增0.5亿元,2018年新增0.55亿元,达到2.65亿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我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生态扶贫工作方案》和我局印发的《林业草原生态扶贫三年行动方案》,到2020年在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新增选聘生态护林员30万名。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2019年,中央财政新增安排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5亿元,我局会同财政部在综合考虑中西部22个省贫困人口状况、资源、政策等因素,新增安排甘肃省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85亿元,达到4.5亿元,列全国第四。
下一步,我局将协调财政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甘肃省生态护林员的投入力度,继续对甘肃省予以积极支持。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由财政部切块下达到省区市,由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各地贫困人口状况、资源、政策等因素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我局将协调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对定西市生态护林员指标给予适当倾斜。
二、关于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增加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投入问题
近年来,我局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草重大生态工程项目,不断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工程任务、造林任务和建设资金,都向西部贫困地区倾斜,优先安排给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增加贫困户劳务收入,推进精准脱贫。一是通过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出用于支持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资源培育和林业产业发展等。2019年安排甘肃省中央财政资金38.85亿元,相关资金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甘肃省可在确保完成中央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相关工作任务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向包括定西市在内的贫困地区倾斜,优先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天然商品林纳入停伐管护补助范围。二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甘肃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祁连山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2019年安排甘肃省中央预算内投资8亿元,并由甘肃省统筹支持定西市生态建设修复。此外,中央财政在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时,充分考虑甘肃省生态指标、财力水平、贫困状况等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统筹加大对甘肃省转移支付支持力度。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甘肃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3.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16%,高于全国平均增幅。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加大包括甘肃省定西市在内的西部贫困地区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大力支持西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并督促省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市、县实际情况,不断提高相关市、县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充分运用财政政策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