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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工程试点的建议”复文(2019年第8473号)

2019-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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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建立一批以珍贵用材林、生态经济林为主体的商品林生态经营示范基地,精准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林地生产力和产量、生态产品品质和生态服务功能问题

  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要,增加我国林木储备,保障木材供给安全,国家启动实施了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工程旨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契约管理、持续经营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引进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构建储备信用和风险防控机制,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工程的实施,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诠释,是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工程。对您提出的建立一批以珍贵用材林、生态经济林为主体的商品林生态经营示范基地的问题,我局将结合国家储备林工程建设,不断深入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二、关于以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为抓手,建立完善森林生态产品体系,打造森林生态产品品牌标识,推动林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

  林业具有多功能性和显著的生态效益,发展林业产业既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林业生态扶贫战略的重要途径。

  近期,我局制定出台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9〕14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等文件;同时编制了《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通用规则》,并在此基础上修订审定了《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已出台的政策文件,指导林业产业进一步绿色发展,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林业生态产品品质和生态服务功能;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标志产品体系,全面铺开森标生产基地和产品认定工作,创建森标品牌影响,打造品牌标识,做好宣传推广。

  三、关于建立完善科技支撑体系,支持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整合优质科技资源和各类创新要素,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协同创新中心,支持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重大科技专项问题

  (一)加强产业创新联盟建设。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等任务要求,深化实施《“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工程规划》和《林业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有效整合技术创新资源,大力推进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我局已于2018年批准成立了第一批创新联盟110个。下一步,我局将整合优质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加大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创新平台支持力度。

  (二)加强林草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为适应新形势对林草科技人才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高层次创新人才在林草科技创新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我局2019年首次组织开展了林草科技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也将推动建立一支规模可观、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创新人才队伍。

  四、关于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补贴制度,对商品林生态经营基地实行森林生态补偿,对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实行绿色补贴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的十九大报告摘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8—2022年)》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我局联合印发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提出,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建立健全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监管等体系,发挥绿色标识促进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实现的作用。完善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制度,建立健全获得相关认证产品的绿色通道制度。我局将按照《行动计划》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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