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扩大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范围问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全覆盖政策。例如,专门安排停伐补助和停伐管护补助,推动实现国有林全面停伐;2019年将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16元,加强天然林资源管理,努力实现争取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目标。您所提出的增加宜昌市贫困地区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的建议,经与湖北省林草局对接,2016年湖北省安排宜昌市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131万亩,其中安排贫困地区70万亩;2019年在原来的基础上又给宜昌市安排494万亩,其中给贫困地区安排了268万亩。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将宜昌市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天然商品林全部都纳入停伐补助政策覆盖范围。
二、关于提高贫困地区生态补偿标准问题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完善补助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调整提高相关政策补助标准。其中,国有林管护费补助2015年提高到每亩6元,2016年又提高到每亩8元,2017年再次提高到每亩10元;2019年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由原来每亩15元提高到每亩16元。今后,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和相关制度的完善,中央财政将继续健全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引导地方和社会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渠道投入补偿制度。同时,我局也将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根据天然林保护实际需要,争取逐步增加和提高相关投资和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