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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国家野樱花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野樱花生态公园的建议”复文(2019年第7985号)

2019-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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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加强野樱花资源的研究和保护问题

  (一)关于野樱花资源保护。为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我国从2016年起已全面停止了国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并逐步把天然林保护范围扩大到全国。崇阳县野樱花林已于2016年纳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并享有国家财政停伐管护补贴优惠。

  (二)关于野樱花资源研究。湖北省咸宁市专门成立了课题组,积极开展野樱花资源调查和保护发展研究工作,对咸宁市野樱花分布、品种等进行了统计,并形成了《咸宁野樱花保护与发展研究报告》,为开展野樱花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提供了较翔实可靠的数据参考。下一步,咸宁市将进一步组织开展野樱花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调研、规划工作,促进野樱花的科学管护和咸宁市环境改善。市、县两级将出台激励政策,促进野樱花药用价值的研究和开发,同时,省政府将支持咸宁市高等院校、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开展樱花、樱树、樱叶药用科研课题研究和科研成果的转化。

  二、关于支持建立分级分区管理机制问题

  为保护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区域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我局与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并于2017年与财政部联合修订出台了《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范围及相关管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条件的崇阳县野樱花资源,我局支持其纳入国家级公益林进行保护管理,由中央财政给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了《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将所有天然林都纳入保护范围”的措施。近年来,咸宁市将绝大部分野樱花林纳入了天然林保护或生态公益林管理项目。截至2018年底,咸宁市已有80994亩野樱花林纳入了天然林保护或生态公益林管理项目,占分布总面积的87.9%(少数樱花林因分布稀疏未纳入);崇阳县纳入天然林或公益林管护的面积有24762亩,为该县野樱花分布总面积的85.3%。对所有纳入管护的野樱花林,县政府按《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和《湖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管护单位或责任人签订了管护协议,建立了森林资源巡查月报和森林资源督查制,通过采取日常巡查和卫星图像对比核查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下一步,湖北省将积极支持咸宁市组织开展崇阳县野樱花资源情况详查,对前期因分布较稀未纳入天然林保护或生态公益林管理项目的樱花林,通过补植补造,支持将其纳入国家级天然林或升级生态公益林管理项目,并严格按照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规定进行管理。

  三、关于加大林业配套资金投入力度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湖北省植树造林、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湖北省造林补助1.15亿元,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4.64亿元,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650万元,中央预算内安排防护林造林补助1.48亿元,极小种群保护补助200万元。由于资金切块下达,湖北省可根据具体情况,加大对野樱花保护的支持力度。下一步,将根据湖北省野樱花资源保护情况,结合现有投资渠道予以积极支持。

  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有效措施之一。关于尽快建立国家野樱花自然保护区的问题,建议地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及自然保护区建立的有关规定,首先组织在该区域开展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工作,以实现对野樱花及其栖息地的有效保护。我局也将加强业务指导,并积极支持该地区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促进这一地区的自然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同时,地方政府也要在建设自然保护区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好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关于建立国家野樱花生态公园的问题,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今后不再建“生态公园”。

  四、关于扶持樱花小镇建设问题

  崇阳县境内有着丰富的野樱花资源,具有发展生态旅游的独特优势,加快崇阳樱花生态旅游发展,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旅游业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应坚持产业化发展方向,多方筹措资金加强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议当地政府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坚持产业化方向,加强规划管理,在旅游产品开发与资源保护利用方面合理引导,在区域协调及产品融合发展上给予指导,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必要支持。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农业农村部也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乡村休闲旅游基础设施,继续开展休闲农业精品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介,把贫困地区休闲农业精品作为重点进行宣传,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湖北省将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有关要求,积极支持崇阳县发展樱花特色小镇。一是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包括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项目、资金倾斜;积极指导推动崇阳樱花小镇申报全国优选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的低息或免息贷款,促进项目实施;在省级休闲农村示范点认定、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荐上优先安排;实施旅游金融产品创新工程,推动中国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助游贷”,支持乡村开展旅游综合开发。二是加大宣传推介。支持引导咸宁市及崇阳县积极开发赏花游精品景点线路,利用博览会、重点旅游项目推介会等时机,通过报纸、电视、微信、QQ等载体,重点介绍和宣传樱花小镇,进一步提升崇阳县野樱花旅游市场知名度。三是在创建“湖北旅游名村”方面加强指导帮助,在规划策划、创意咨询、人才培训、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进一步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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