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支持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石漠化治理工作,于2008年启动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为继续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的石漠化治理工作,2016年,国家印发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云南省的65个石漠化县纳入了工程范围,其中,文山州的8个县全部纳入石漠化重点治理县投资范围。2016以来,国家已累计安排云南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8亿元。工程的实施,改善了石漠化地区生态状况,治理区林草植被综合盖度得到提高,水土流失总量减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规划》,2016年国家已提高了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补助标准,将补助标准从治理岩溶面积每平方公里20万元提高到每平方公里25万元。同时,国家根据林业生产资料以及劳动力价格上涨的有关情况,将人工造乔木林中央补助标准由每亩400元提高到每亩500元,封山育林由每亩70元提高到每亩100元。下一步,国家将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结合经济社会、中央财力、生态建设进展等情况,积极研究加大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加大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问题
目前,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按照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差额及转移支付系数测算分配。标准财政收入主要根据相关税种的税基和税率计算,反映地方收入能力;标准财政支出根据总人口、学生数等因素及支出标准,考虑人口规模、温度等成本差异计算确定,旨在衡量地方需求,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力度越大。近年来,考虑云南海拔、地表状况等因素对财政支出的影响,在测算标准财政支出时已经引入支出成本差异系数,反映支出成本差异。2O19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了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考虑减税降费、脱贫攻坚等减收增支因素影响,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云南均衡性转移支付566.57亿元,同比增长14.8%,增幅位居全国第一位。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抓紧研究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体系,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关于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问题
2018年我局批复成立了西南地区石漠化治理国家创新联盟,为石漠化治理提供理论技术支持,开展石漠化地区生态产业技术研发,打造产学研用协作共赢的科研平台。针对石漠化防治中存在的技术难题,我局组织科研攻关,联合8省(区、市)开展了“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植被恢复技术研究”等国家级和省级课题研究。推广了“贵州省西部石灰岩山区石漠化治理”、“岩溶山区石漠化治理及植被恢复技术示范”等几十个科技项目。研究探索了容器苗造林、竹豆混交等石漠化防治造林技术,总结和提炼了生物治理、工程治理、自然恢复等八大治理模式、上百个治理技术案例,编辑出版了《石漠化综合治理模式》《石漠化治理中的造林树种选择与模式》,印发到基层指导石漠化防治实践。
财政部配合科技部等有关部门,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相关科研活动进行支持,如支持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等重点专项,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业等可按程序申报相关项目并开展研发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石漠化综合治理科研和适用技术推广工作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