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地处我国南北地理分界线,是黄河水系与长江水系的重要分水岭,也是我国亚热带与暖温带的分界线,以及动物地理分布区古北界和东洋界在我国中部的分界线。秦岭是我国中部地区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属于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丰富,森林植被具有独特的过渡性和明晰的垂直带谱特征,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秦岭还沉淀了很多丰富的人文和历史景观,对中华文明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是中华文明伟大进程的哺育者,被称为华夏文明的龙脉。因此,无论从自然资源禀赋还是人文历史积淀来看,秦岭都较为符合国家公园的设立条件。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具体要求,并将《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和《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确定为重点工作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明确了我国保护地体系建设方向。2018年5月,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相关职能整体移交我局。我局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与相关试点省建立协调联系工作机制,全方位推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增加社区协调参与等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我局正在抓紧组织制定《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和《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研究编制《国家公园总体发展规划》,其中已考虑在秦岭地区设立国家公园,并就有关具体问题与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及相关各方面专家开展了深入的调研及座谈,形成了初步意见。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设立秦岭国家公园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