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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实施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试点的建议”复文(2019年第7941号)

2019-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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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福祉、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要求,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促进国有林场(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交规划发〔2015〕40号)、《关于促进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交规划发〔2018〕24号),提出到2020年,国有林场林区出行条件显著改善,林下经济交通服务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分工明确、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明确2018-2020年将重点支持场部硬化路和国有林区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实现每个保留居民居住的国有林场林区场部至少有一条硬化路对外连通,建设规模约2.2万公里。但是,国有林场防火应急道路达20万公里,全部为断头路、简易路、低等级路,目前无资金支持渠道。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推进相关文件的落实,综合考虑建设需求,争取国家财政支持,统筹加大对国有林场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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