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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干湖保护与开发的建议”复文(2019年第1483号)

2019-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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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加大对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问题

  查干湖是国家重要湿地,是半干旱地区湖泊水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也是吉林省内最大的淡水湖泊。中央财政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特种救护、保护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专项调查和监测、宣传教育以及保护管理机构聘用临时管护人员所需的劳务予以补助。上述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调动自然保护区相关利益主体的积极性。我局非常重视吉林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2.66亿元用于吉林省湿地保护,其中2019年安排0.71亿元。吉林省可结合本省湿地保护工作实际,按照财政部联合我局印发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查干湖湿地保护与修复,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完善政策,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大对吉林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加快制定保护区限制类目录和开发类指导目录问题

  查干湖风光优美,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也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具有发展生态旅游的良好条件。有关部门将根据下一步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支持其依法合规在允许区域开展游憩、研学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活动,加强规划指导和生态影响评价,强化监管,实现查干湖科学合理的可持续利用。建议当地政府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坚持产业化方向,在旅游产品开发与资源保护利用方面合理引导,在区域协调及产品融合发展上给予指导,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同时,旅游业等产业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应多方筹措资金加强旅游接待设施建设;有关部门也将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协调,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在项目、资金等方面适当向其生态旅游设备、安全游览设施等方面予以倾斜。

  此外,农业农村部认为查干湖在发展水面生态渔业三产融合方面也有很大的潜力。农业农村部联合九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中重点强调要发展水产养殖的生态属性,鼓励发展不投饵的滤食性鱼类增养殖,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水、以渔抑藻,修复水面生态环境。建议根据下一步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依法依规确定该自然保护区限制类及禁止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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