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体系问题
2018年湿地保护法正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式给我局下达起草湿地保护法的委托函。目前,我局已起草形成了《湿地保护法(建议稿)》及说明、相关制度的论证报告和相关背景材料,正在征求意见。《湿地保护法(建议稿)》已设置了红树林保护修复的专门条款。湿地保护法出台后,将为加强海南等省红树林保护修复,完善地方法规提供法律依据。
二、关于加大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问题
从2010年开始,我局配合财政部,建立完善了中央财政湿地补助政策,包括: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退耕还湿补助。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央财政探索实行了“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将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区市,由地方确定实施湿地补助项目的具体湿地。2017—2019年,我局与财政部安排海南省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10100万元,海南省根据现有政策,将补助资金主要安排用于红树林湿地保护修复,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工作。2019年,我局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中央预算内投资4580万元,实施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安排退塘还林等任务180公顷。国家项目的实施,将对示范带动海南省红树林保护修复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支持海南省用好中央财政湿地补助,实施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促进巩固扩大海南省红树林保护修复的成效。
三、关于制定全国红树林湿地修复技术规程问题
针对全国红树林湿地修复标准缺失的问题,我局在推进林草工作标准化工作中,已经将《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纳入了林草行业标准制定清单。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有关单位,尽快制定出台该项标准,增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关于加强红树林保护培训和技术支持问题
近年来,我局在开展红树林保护培训和国际交流活动时,已对海南省湿地保护机构在名额上予以积极支持。下一步,将继续予以积极支持,促进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湿地保护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