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大退化草地工程治理力度及提高建设标准的问题
四川省甘孜州生态区位重要,是长江重点生态区川滇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四川省特别是甘孜州生态保护修复。
一是纳入相关规划实施。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双重”规划》)部署,自然资源部牵头编制了《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并将四川省甘孜州重点生态区域纳入其中,提出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十四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8.31亿元,支持四川省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化草原修复、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有效促进了工程区生态质量的改善。同时,在充分考虑青藏高原区边远、高寒、运距长、建设成本高、管理半径大等原因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将相关区域人工种草标准由200元/亩提高到350元/亩,退化草原改良标准由60元/亩提高到90元/亩。中央财政近年来也通过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支持四川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022年拨付四川省补助资金3. 21亿元,重点用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9号),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在统筹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地方也应履行支出责任,切实推进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相关工作,持续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四川省有关部门加强对接,支持四川省在甘孜州等重点生态区域加大林草生态修复治理力度。同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结合《“双重”规划》及其重点工程规划的实施,对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予以支持。
二、关于保障生态护草原岗位劳务补贴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生态护林员投入力度,支持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生态资源管护。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64亿元,支持中西部22省份做好生态护林员工作,比2016年生态护林员政策设立之初增加44亿元。四川省可以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和自有财力,统筹考虑上一年度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标准、管护面积和管护难度等安排生态护林员补助。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中央财政,按照中央关于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的要求,积极支持四川省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