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一场两制”在事企协调互促发展方面的作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原山林场开创了林场保生态、集团创效益、公园创品牌的“一场两制”发展模式,完成了从荒山秃岭到绿水青山,进而到金山银山的美丽嬗变,成为全国林草行业特别是国有林场的一面旗帜。2015年,国家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坚持公益性改革方向,要求推进事企分开,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当前,我局正立足95.5%的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现状,针对出现的动力不够、活力不足的新问题,在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浙江省金华市东方红林场、福建省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和广西、贵州,推进以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职工绩效考核制度为核心的深化改革试点。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将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林场,结合自身实际,学习借鉴党委领导下的“一场两制”经验。
二、关于充分发挥薪酬分配制度在完善激励机制方面的作用问题
2020年我局会同人社部联合印发《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建立公正客观的考核机制,有效评价国有林场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持续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打造国有林场发展的持续内生动力。《办法》下发后,各地贯彻落实效果不一。有的国有林场薪酬制度改革顺利,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明显改善。有的担心职工收入差距会拉大,造成林场不稳定。有的步子不大,绩效考核激励作用不明显。有的对人员薪酬确定无自主权,无法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为充分发挥薪酬分配制度在完善激励机制方面的作用,我局在山东、福建、浙江、贵州、广西等地开展职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试点,以期形成一批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此外,在即将报请中央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中也提出相关明确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会同有关部委着手研究起草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动绿色发展的指导文件,切实发挥薪酬分配制度在完善激励机制方面的作用。
三、关于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先行先试带动作用问题
国有林场业已成为许多地方建设“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的主体和骨干,在国家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宏伟事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下一步,我局将推动开展国有林场绿色发展试点、国有林场森林固碳增汇试点、国有林场森林经营试点等工作,在政策、项目以及资金上给予支持和倾斜,鼓励国有林场依托森林资源优势,按照生态化主导、品牌化引领、基地化支撑、市场化经营的绿色发展新路子,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有序发展商品林集约经营、园林绿化等传统产业,森林旅游、种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休闲体验、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先行先试带动作用,推进现代化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