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视林草科技推广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林草科技推广转化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促进了林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三五”期间,全国各级林草科技推广部门实施各类林草科技推广项目5700多个,投入资金39亿元,推广应用林木良种3400多个和实用技术6000余项,建立示范林582万亩,建设生产示范线1000余条,建立推广示范基地9700多个,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17024批81659人次,举办技术培训班9.7万期,培训技术人员及林农912万人次,发放培训资料、技术手册等991万份。全国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由从“十二五”期末的55%提升至“十三五”期末的65%。
二、推动了推广转化队伍多元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国林草科技推广转化队伍基本稳定,根据新形势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了林草推广机构建设、能力建设、条件保障建设、推广示范建设。强化了林草乡土专家遴选和科技特派员科技下乡等工作,促进了林草科技推广队伍向多元化发展,形成了以各级科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科技特派员、乡土专家、科技大户、市场中介、企业等多主体广泛参与的林草科技推广队伍体系。
三、提升了推广转化条件能力。“十三五”期间,中央预算内共投资8000万元支持796个科技推广站建设,加强对林草科技推广人员岗位培训和专项技术轮训;对办公业务用房进行新建和维修,改善推广机构办公条件;购置或更新电脑、手持GPS、显微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培训推广专业设备、通讯设施和交通工具等,开展远程教育网络建设,保证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林草科技推广机构的推广工作条件、手段和业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地方各级林草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推广转化条件能力建设。
四、支撑服务了脱贫攻坚战略。“十三五”期间,依托林草科技推广体系,大力开展“推广一批实用技术、建立一批示范样板、选派一批扶贫专家、培养一批乡土专家、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和构建一批服务平台”的“六个一”科技扶贫行动。聚焦定点扶贫,在我局4个定点帮扶县实施科技扶贫项目65个,投入资金3840万元。推进区域扶贫,在“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实施科技扶贫项目130个,投入资金1.3亿元。统筹面上扶贫,促进科技要素向贫困地区转移和聚集,在全国组织3984支推广队伍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实施科技扶贫项目2062个,拉动扶贫资金14.5亿元,直接带动23.6万户59.5万人脱贫。
正如您的建议所说,林草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还存在着推广机构和队伍弱化、推广机制不健全、专业推广人才缺乏、推广人员业务能力不适应工作要求、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亟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政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完善林草科技推广体系。一是推进政策落实。积极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从国家层面出台加强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政策宣贯,开展试点示范,点对点指导各地解决困难问题,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引导各级政府支持林草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根据本地区林草资源分布等具体情况,本着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因地制宜保留县、乡镇或者区域林草科技推广机构,确保机构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引导各级政府加大林草科技推广机构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推广机构必需的试验示范场所、办公场所、交通工具、推广和培训设施设备等工作条件,加强对林草科技推广人员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四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继续实施中央预算内林业投资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强化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的科技支撑,争取在国家、省级林业和草原重大工程中按照一定比例单列科技支撑费用,用于开展林草科技创新和推广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