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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甘肃省甘南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移成生态管护员的建议”复文(2019年第2713号)

2019-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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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地区,可以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探索一条生态脱贫的新路子”和“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好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工程,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2016年,我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2016—201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中西部22个省区市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80亿元(其中:2016年20亿元,2017年25亿元,2018年35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甘肃省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6亿元,2017年新增0.5亿元,2018年新增0.55亿元,2019年又新增1.85亿元,达到了4.5亿元,列全国第四。

  甘南藏区属于“三区三州”范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国家重点支持“三区三州”实现脱贫。为贯彻中央文件精神,2017年11月,我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工作的意见》(林规发〔2017〕126号),要求各地将现有林业资金项目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为规范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我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生态护林员选聘要坚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注重成效的原则,向深度贫困县倾斜”。规范了选聘程序,明确了补助标准,其中: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上一年度选聘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标准、管护面积、管护难度和现有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补助标准。据统计,2016—201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甘南藏区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69亿元,占甘肃全省的27%,共选聘生态护林员1.1万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完善有关转移支付办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甘南藏区等“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生态护林员等政策资金的支持。同时,积极指导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基层政府加大对生态建设和民生改善的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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