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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国家设立长江造林绿化专项的建议”复文(2019年第7471号)

2019-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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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由于历史和人为因素,长江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严重,生态环境形势比较严峻。国家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在长江流域持续推进了一系列林业草原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造林绿化工作,“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长江经济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中央资金1288亿元,其中重庆市106亿元。国家一系列的支持政策措施有效促进了长江流域的造林绿化工作,推进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经济转型发展,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一、关于设立长江造林绿化专项问题

  为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我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退耕还林还草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持续加大对长江经济带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支持力度。另外,为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18年9月,我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支持长江两岸尽快建成连续完整、结构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经研究,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工程全部在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范围内,建设符合投资支持方向。按照《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将同类投资专项进行归并整合,鉴于现有投资专项可以覆盖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工程,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根据中央补助政策,结合森林草原资源培育等专项,继续加大对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投资力度问题

  受营造林立地条件越来越差和种苗、化肥、农药、机具、柴油等生产资料以及劳动力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营造林成本持续上升。对此,国家高度重视,初步建立了营造林中央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6年,国家大幅度提高了营造林补助标准,将人工造乔木林中央补助标准由每亩300元提高到每亩500元,人工造灌木林由每亩120元提高到240元,封山育林由每亩70元提高到每亩100元,飞播造林由每亩120元提高到160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中的补植补造和改造培育由每亩200元提高到每亩30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67%、100%、43%、33%、50%。下一步,我局将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央财力、生态建设进展等情况,积极研究动态调整造林中央补助标准、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相关支持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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