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提案复文

“关于建立国家野生动物病原菌监测预警体系的提案”复文(2020年第2061号(医疗体育类253号))

2020-12-09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关于样品采样和监测问题
  采样监测是准确了解和掌握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情况的基础和前提。农业农村部每年发布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非洲猪瘟、动物流感、口蹄疫等重点动物疫病开展监测工作;我局自2010年起,在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栖息地、繁殖地、候鸟迁徙路线等重点野生动物分布区域,组织实施了野鸟禽流感、野猪非洲猪瘟等5种重点野生动物疫病主动监测和预警工作。印发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等规章制度,规范了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过程中的监测对象、监测方法、样品采集以及包装运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018年,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农业农村部根据职责分工,全面加强监测排查,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野外监测巡查,发现异常情况,按照规定开展样品采样和报送检工作,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家猪野猪非洲猪瘟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做好主动监测防控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持续加强监测、排查、报告、处置等工作,强化联防联控,全力做好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二、关于数据平台和动态预警问题
  为推进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监测信息的快速上报和安全传递,2011年,我局正式启用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2014年,完成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直报系统”向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了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应急响应、宣传教育等功能的集成和完善。建成标准统一、接口统一的监测防控野外信息采集子系统,提高了野外监测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搭建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主动预警可视化表达平台,构建野生动物疫病发生风险模型,为研判野生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趋势、提升监测防控科技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相关领域的应用,农业农村部支持开展了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数据平台等有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卫生健康部门建立了预警体系,能够有效预防疾病暴发和扩散,能锁定热点地区与人类密切基础的哨兵动物种类,能有效提高监测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合作,强化信息互联互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切实做到有效预防和控制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关于野生动物病原基础研究问题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野生动物病原基础研究,紧急启动了“重点疫源野生动物种群时空动态研究”“与人类密切接触野生动物病原本底调查研究”“野生动物疫病预警网络关键技术研究”,向科技部申请立项开展“与人类密切接触野生动物病原本底及公共卫生安全威胁风险研究”,通过开展与人类密切接触的野生动物携带病原本底研究,建立完善野生动物生物样本库、病原菌毒种库和生物信息库,筛查野生动物新冠病毒易感谱,建立感染动物模型,阐明病原生态学与流行病学特征,系统建立风险分析及预警能力,补齐我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领域生物安全防御短板,实现有效防控疫情的长远目标。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也积极参与了人类疾病相关的病原体基础研究、预测预警防范建立及网络数据平台建立。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参考您的提案,加强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合作,会同野生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继续加大野生动物疫病基础研究,对疫病发生的可能性和潜在危害进行实时动态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构筑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坚实屏障,共同维护好公共卫生安全。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