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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生态扶贫政策巩固扩大扶贫成果的提案”复文(2020年第3762号(农业水利304号))

2020-12-0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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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保持生态护林员政策延续性,充分发挥其在生态保护与脱贫增收中的重要功能”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2016年,我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在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2016—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05亿元,其中2020年65亿元,在贫困地区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0多万名,结合其他帮扶举措,精准带动3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在贫困地区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选聘为生态护林员这一举措,一方面,帮扶无门路就业、无技能增收的贫困群体通过劳动脱贫,贫困人口的受益水平显著提升;另一方面,扩充了基层急需的生态保护队伍,织密织牢了生态脆弱区的林草资源保护网,各类破坏林草资源的案件明显减少,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生态护林员政策是一项长期的政策,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后,这支队伍将是林草行业在基层一线的重要依靠力量。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继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进一步增加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总量,适当扩大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逐步提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测算标准,不断满足生态护林员实际需求。同时,继续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目前已启动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生态护林员智能管理、网上培训、一键报警等。研究建立生态护林员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具体量化指标,对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加强生态护林员岗位和技能培训,培育一批由生态护林员带动的林草大户、产业能手和致富带头人,让这支“百万大军”在脱贫攻坚和基层林草生态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关于“保持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政策延续性,充分发挥其在巩固产业扶贫成果中的重要功能”问题
  我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目前,全国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种植面积达到2亿亩左右,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作用。2015年,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统筹整合资金支持贫困地区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会同发展改革委、原农业部印发了《全国大宗油料作物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油茶纳入国家食用植物油安全战略大局中统筹支持。编制了《全国核桃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全国油用牡丹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从资金、项目、保障机制等方面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连续十多年每年召开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研究解决油茶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建立油茶定点苗圃389个,核桃苗圃8202个,良种壮苗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8亿株和5.3亿株。组建了国家油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油茶开发中心,成立了“中国油茶科创谷”和“中国—东盟国家油茶产业促进中心”,启动了全国木本油料展示交易平台”,国内首个油茶交易中心成功上线运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在巩固产业扶贫成果中的重要功能。一是组织编制《全国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会同发展改革委,抓紧组织编制《全国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将油茶产业发展作为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争取写入国家发展规划中。二是推进低产低效油茶林改造。把低产低效林提质增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每年完成330万亩油茶林低改任务。在适宜地区集中连片开展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种植,每年完成400万亩左右新造任务,加快建设国家油茶良种繁育基地,推广普及高产优质油茶种苗和先进适用造林技术,实现油茶种植基地高效丰产。三是培育知名品牌。通过加大投入、贷款贴息、保险保费补助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油茶产业,着力培育3—5个国际知名油茶企业,逐步淘汰小散落后产能,扩大油茶优势产业集群规模。积极推广“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油茶原料基地、初级加工车间,把产业更多的增值收益留给农民,帮助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四是加强科技推广创新应用。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形成科技创新、技术服务、产业开发有机联系的产学研合作体系。支持良种选育、加大主推良种的应用,修订完善一批高产优质新品种生产技术规程。提升油茶、核桃等大宗油料作物生产、加工、采摘机械的研发能力,加快设备升级改造、降低人工成本。开展技术培训和定向服务,逐步提高种植户和企业技术人员生产水平。五是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种植、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逐步探索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鼓励各地开展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试点。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确保木本油料产品质量,提升产业整体形象。
  三、关于“保持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政策连续性,充分发挥其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中的重要功能”问题
  在贫困地区大力推广和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直接吸纳当地贫困人口参与造林、营林、抚育管护等工作,按人定任务、按任务定报酬,对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局按照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全面完成《生态扶贫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各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坚持项目资金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年度任务优先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2016年以来,在中西部22个省份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综合治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中央层面共安排贫困地区林草资金2000多亿元,全国新组建了2.1万个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吸纳120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增加了贫困人口收入和通过自身劳动改善家乡面貌的获得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大力支持各地推广和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一是拓展合作社建设内容。建设任务由造林拓展到抚育、管护等,不断增加合作社建设任务。由单纯营造公益林拓展到营造经济林,确保合作社年年有建设任务的同时,实现有稳定的收益来源,完善合作社促进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二是丰富合作社经营模式。由吸纳贫困人口个人加入合作社扩大到吸纳林草大户、产业能手和致富带头人加入合作社,充分发挥林草大户、产业能手和致富带头人在脱贫攻坚中的带动作用,不断壮大合作社经营范围,充分发挥其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中的重要功能。三是加强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开展生态修复公共产品贷款抵押和担保机制,推动生态资产和收益权等成为融资抵押物。协调金融机构为合作社提供优惠贷款,简化审批程序,加快贷款投放。对于合作社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四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各地采取入股分红、订单帮扶、合作经营、劳动就业等多种有效方式,形成有效的利益联合体,不断扩大造林专业合作社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突出经济效益,切实发挥造林专业合作社在脱贫攻坚中的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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